牙膏国标实施已经两个月旧包装只剩一月寿命
发布时间:2023年03月17日 点击:[1]人次
“牙膏国标”实施已经两个月 旧包装只剩一月“寿命”
新的牙膏强制性国家标准已实施2个月,昨天,记者在杭州各大型超市发现,曾经添加了氟化钠而不做含量标示的产品,如今新上市后大多已规范包装,而“牙膏国标”实施前生产的产品,在市面上仍有销售,其中许多产品包装仍不合新规。
以“氟”论市牙膏渐规范
我国牙膏产量居世界第一位,达60亿支以上,多数牙膏以打“含氟”牌见长,牙膏新国标出台后对其影响也较大。
昨日,记者在庆春路一家超市看到,许多产品已逐步规范。以某知名品牌为例,其口腔清洁系列在今年1月记者调查时,只标示“活性成份:单氟磷酸钠”,未说明氟含量多少。而新出厂产品包装上,已增加注示“0.14%”。记者挨个查看该品牌其他产品,发现对氟含量都已详细注明,而且含量未超过0.15%的限高。打开盒子外包装,再查看生产日期,均显示是2009年2月以后出厂。
同时,该品牌含氟成人牙膏的外包装上也标注了“六岁以下儿童用量不多于一厘米”或“六岁以下儿童请在家长陪同下使用,每次使用量以一粒豌豆大小为宜,且漱口吐出”等字样。
旧包装产品尚有一月“寿命”
目前市面上销售的产品并非均已达标。据记者调查,这些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大多市场流通速度较快,上市产品在2009年2月以后生产,而在此之前生产且未规范标示的产品,市场上仍在销售。
在庆春路一家大型超市,记者看到产品包装仍然只注示含“单氟磷酸钠”,外包装上找不到生产日期,只写着“限用日期见产品封底”。另外,记者在一些标准生产日前为2009年1月或2008年生产的产品上,也发现了未注明氟含量的情况,其中包括许多进口牙膏。
在儿童牙膏专区,销售人员说,“大部分家长都选用无氟牙膏”。
在货架上,记者看到无氟产品占据大半,含氟牙膏有的已规范标示,有的仍未标示。在已标示产品中,含量均符合国家标准。
“‘牙膏国标’从2月1日起实施,针对的是在此日期后生产的产品。”杭州市标准化研究院一名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,据国家质检总局要求,市场上销售的牙膏有一季度的过渡期。2月1日以后生产的牙膏须标注牙膏含氟量,否则超市可以拒绝销售。
声明:
本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仅供大家共同分享学习,如作者认为涉及侵权,请与我们联系,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。